而就算影片最后指出,凯史派西是嫉妒,他本来就有罪,那
罗兰就更看不懂了。
你信主,自知有罪,想要忏悔并且警醒世人,所以才设计了一圈,弄出了一桩又一桩的离奇杀人案,这是赎罪呢,还是传教呢?
若是赎罪,这一轮事情做下来,你难道不是罪孽更加深重?
而若是传教,你确定你的主愿意瞧见以犯罪行事而存在的传教?
等这一世的罗兰再一次的把电影看完之后,他发现自己仍旧没办法理解凯史派西饰演的罪犯的脑回路,这或许是因为他不相信任何宗教,又或许是因为他见识浅薄。
因为他只看得出,布拉德皮特将暴躁警察诠释的不错,凯史派西将罪犯的嫉妒演绎的很好,摩根弗里曼果然适合黑人上帝的角色,除此之外
没了。
没错,在观影结束之后,罗兰的脑子依旧留存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
在他阅历逐渐增长的情况下,在跟着斯皮尔伯格和卡梅隆那些家伙吃了一些经验之后,他只能看出大卫芬奇在技法上的优点,故事的完整,至于揣摩
连罪犯动机都搞不明白的他,又能揣摩个叽儿啊!
不过,在放映结束之后的会场里,和他抱有同样想法的家伙,其实并不少。
华盛顿邮报的影评人戴森汤姆森就摇头道:“我觉得最后的结局毁了这部电影,凯史派西饰演的罪犯为了完成自己心中的嫉妒,而杀掉格温妮斯帕特洛饰演的妻子,这种生硬凑成七宗罪的行为,我无法接受。”
洛杉矶时报的影评人肯尼斯图兰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电影里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技巧,但是我对整个故事的合理性,表示怀疑。”
纽约时报的珍妮特马斯林就更没给面子了,“除了犯罪现场那令人作呕的细节以外,整部电影就剩下自命不凡的强调了,我觉得这应该是属于大卫芬奇的。”
而除了将近四成的反对者外,剩下六成的支持者,态度其实也很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