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全都,而不是基本上。
理由也很简单,甭管是高奢品牌还是购买群体,都觉得明星不配。
就像lee接下香奈儿亚太大使的名号,转过头就被香江名媛抗议,从而导致香奈儿不得不和lee提前解约一样,高阶的奢侈品消费,重点在于用消费分化等级。
香奈儿的香水,dior的口红,lv的包包,这些都是大众挤一挤就能买得起的东西。
所以好莱坞明星很容易就撕下代言,因为他们的粉丝消费的起。
而那些腕表,珠宝,时装,则不是。
大众消费不起,那好莱坞明星就拿不到,因为买得起他们的老板,都是食物链的更高层。
就像大切诺基邀请二东代言一样。
人家的目标客户是那些怀揣着创业梦想的家伙,觉得自己能成为第二个奶茶东。
所以低配版的车子,也就四五十万,因为得让那些家伙们,买得起。
正因如此,在罗兰和凯特的恋情吸引着阿美利加大众的目光时,那些奢侈品品牌其实向他们开过除了高定时装、高级珠宝、高级腕表以外的全系代言;burberry更是开出了两人打包的五年两点五个亿的代言天价,要求只有一个,在代言期间,两人不能分手。
可惜,对于这种开价,罗兰看都没看就拒了。
既然那些粉丝是冲着他们的名头去的,那我们为什么不自己收购一家香水制作公司,然后贴上杰克和露丝的牌子?我们为什么不收购一条口红生产线,按照凯特在电影中的口红色号生产类似产品,然后在让凯特自己卖?
他们干这事连线下店面都不用大批量铺设,直接在亚马逊上开个店就行。
毕竟,他们的受众群体,是那些年轻的粉丝。
就连公司都不用重新创办,直接挂在奥尔森姐妹的双星集团名下即可。
对于罗兰的这一想法,凯特那可是举双手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