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乐园都已经亏了几十年了,sec都出面核查,但有用吗?”
“更何况,索尼这个账,我都知道它是怎么做的。”
“在制片公司是他们自己的情况下,发行时,他们可以把那些有概率赚钱的电影先用哥伦比亚影业的名头进行本土发行,本土票房若是不错,那在和海外发行公司签订发行合同时,他们就可以签固定抽佣的发行合同,然后扣除固定费用,钱就能全部捞回自己的制片公司去了,这本来就是合理合法的手段,谁都查不出毛病啊!”
“但是,即便签固定佣金发行合同,海外发行公司也会有利润。”
“于是,他们就挑选一些光看投资就知道无法进行海外发行的项目,在发行之前,直接和本土发行公司和海外发行公司签联动发行合同,然后,本土票房亏了,触发联动条款,海外发行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发行成本进行海外宣传,接着”
“那些钱他们就可以合法的以抽佣的方式,用其他的海外公司抽走了。”
“公诉拉里弗兰特这部电影,就是他们拿来冲掉甜心先生的收入的,第五元素那部电影,就是为了冲掉黑衣人的收入的”
“所以”
“你请再多的审计都没用。”
“他们看得出问题,但这些操作,都是合法的。”
“至于去海外追查那种的,就更别想了”
“我敢保证,像公诉拉里弗兰特的宣传费用,大半都是进了日本公司的口袋,就算让那些人去查,最后查到的结果也会是因为国情原因,在日本洒下了海量的宣传费用,但是电影无法如期上映,所以造成大量亏损”
实际上,在瞧见那海外发行公司的负收益后,罗兰就知道斯皮尔伯格所说的过分,到底指的是什么了,因为好莱坞的海外发行公司,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亏钱!
一种,就是在当年没有电影适合海外发行的情况下,整个发行公司尽在那儿吃空饷。
另一种,那就是自己投资制作的电影在本土面临了巨大的亏损,不得不进行海外发行。
除此之外,只要海外发行公司跳过了各国办事处的建立铺设期,开始正常运转,不断发行,那它们,就不可能出现亏损!因为海外发行公司不用自己投资拍片,宣发成本也是转嫁至回收票房的,然后还有权先抽佣!在这种情况下,拴头猪在那,它都不会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