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时候的乔帮主也跑了。
理由是他们咨询过商贸协会了,如果他们只卖支持3格式的iod,而不给用户提供音乐服务,如果用户自己往播放器里添加了盗版,那苹果并不违法。
如此一来,买正版音乐的才是傻哔!
这个解释让各大音乐巨头更加着急,而眼见着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时,他们才不得不为了利润,而和苹果签下了低价的授权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推行自家格式的索尼,直接被巨头们联手围剿。
看到这儿肯定就有人疑惑了。
为啥巨头们不自己做?
这其实很简单。
一是这些巨头真没能力打击所有盗版,二是史蒂夫乔布斯表示,再把版权全部卖给苹果后,非itunes市场产出的音乐,就是盗版。
不仅如此,微软也适时表示,itunes的市场占有率如果不高的话,他们还可以和苹果合作,让doayer可以给iod导入歌曲。
有微软的技术背书,音乐巨头能不答应吗?
在没有技术打击所有盗版的情况下吃现成,难道不好吗?
如此一来,唱双簧的两家,便把整个音乐市场,吞了下来。
iod,更是一度占据音乐播放器市场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市场份额。
毫不夸张的说,iod的成功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努力,而在微软愿意和解的情况下,苹果放弃一些教育机的市场,换来一个行当的垄断,不香吗?
当然了,这是罗兰前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