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起承转合的《沉睡魔咒》垃圾吧?
但人家照样卖到了七点五亿的票房。
更重要的是,票房根本就不是迪士尼的盈利点。
因为仙女教母玛琳-菲森的服装,连续五年在万圣节登顶。
光是这一项的收入,就已经超过电影本身了。
而瞧见前作的疯狂票房后诞生的《沉睡魔咒2》呢?
糟糕的剧情使得爱洛成为了迪士尼公主里最让人恶心的家伙。
但同时,爱洛在影片中不断作死,坑害教母的行为再一次刺激了人们对玛丽-菲森的好感,表面上电影扑街了,可深受人们同情的玛琳-菲森的新皮肤却继续卖爆。
七十五刀一个固定的仰卧起坐动作,三百九十九刀一个可置换的玩偶,卖到脱销。
如此一来,电影又算什么呢?
正常情况下,想要给一个产品打一个全球广告,至少也要两三亿。
效果,还没有保障。
而当我把这两三亿拿去拍电影时……
广告费,还特码能通过票房的方式回回血!
除了迪士尼以外,剩下的公司也大多如此。
华纳和索尼的电影衍生游戏收入连年超过电影;
环球的侏罗纪周边、小黄人周边、速度与激情带来的赛车周边也让电影收入像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