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
迟眠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对这个队长,终究是感激的。
但理念不同,注定分道扬镳。
受不了这种离别的情绪,迟眠没什么情绪的扯了扯唇角,终于转过身,语气不太好的道:“我不能喝酒,很多东西也不能碰,送行酒就换成白开水吧。”
杨暮同几乎是有些哽咽了,急忙道:“好,好好!”
迟眠恹懒的眸子漫不经心的垂着,浪荡贵公子的吊儿郎当又如雨后春笋般迫不及待的冒了出来,那态度,怎么看怎么欠。
杨暮同却觉得酸涩和轻松,这才是迟眠,骄傲嚣张,矜贵不好惹。
两人找了一张还没被搬走的小桌子,然后不拘小节的席地坐下。
这种时候,迟眠那可以忽略不计的洁癖都被抛之脑后。
杨暮同去了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瓶老白干,顺便还要了两个纸杯,颇有仪式感。
把纸杯摆好,杨暮同把两个纸杯分别满上,然后郑重其事的举起酒杯,目光严肃认真的看着迟眠。
迟眠懒洋洋的举起纸杯,丹凤眼里的情绪像是蒙了层雾,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尽管如此,那双眸子给人的感觉依旧是嘲讽而挑衅的。
杨暮同却混不在意,毕竟朝夕相处这么久,自然知道,迟眠是个死鸭子嘴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