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或许并不是特别迎合美国政府,但至少从民众的角度来看,这是没得黑的。
所以,哪怕华夏的民众无法对美国梦感同身受,但也能体会到这部电影所带来的感动。
抛开美国梦不谈,这其实是一部以历史大潮为背景的励志电影。
而阿甘的经历,其实也相当符合华夏的主流文化思想,那就是有志者事竟成,自助者天助者。
说通俗点就是好人有好报。
有这么一个前提,那么体会电影的感动,为阿甘的好运而喝彩也就没有什么理解难度了。
至于网友的争议,主要还是围绕着女主角珍妮。
网络上为了争论她到底是不是一个好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
一方认为:她三番两次对阿甘若即若离,自己私生活又如此糜烂,实在称不上好女孩。
而另一方认为:珍妮从始至终都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阿甘也是掏心窝的好,私生活那样主要也是因为悲惨的童年,并非出自本心。
两边各执己见,谁也不能说服谁。
要是放在美国,珍妮的问题其实并不算是问题。
因为不光是她,其实那个时候的很多年轻人都是这样。
嬉皮士运动之下,年轻人对于生活的放纵几乎是没有节制的,做出什么离谱的行为都不为过。
但在华夏主流看来,珍妮这样的私生活确实谈不上好女孩。
别的不说,光是沉迷药物那一块,就已经可以打上标签。
当然,评价一个人物不能脱离其时代背景,需要考虑她所处环境所收到的局限。
而且人也不是光一个好和坏就可以定义的,有的时候这二者的界限非常模糊的。
于是,在争吵终究无果之后,折中派的说法占据了上风。
“珍妮,是那个时代广大嬉皮士青年中的一个。
她童年凄惨,对家庭反感,厌恶自己的同时又极度自卑。
她热爱音乐,想要取得成就,但因为能力有限,只能以这种低俗的方式登台。
为了麻痹内心的痛苦,她放纵享乐,私生活糜烂,并最终导致了自己患病。
但是,无论珍妮如何悲惨,自始至终都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她仍然温柔善良,有资格爱与被爱。
而她与阿甘的感情,其实是复杂与纠结的。
阿甘的两次求婚,珍妮第一次是觉得阿甘不懂爱,所以拒绝。
而第二次,则出于自卑,那时的她觉得自己配不上阿甘,于是选择了离开。
而第三次,她已经成为了一个自食其力,并摆脱药物,独自抚养儿子长大的坚强母亲。
这时的珍妮,也终于放下了曾经的种种痛苦,与悲惨的童年告别,拥抱了新的未来。
所以,她答应了阿甘。
只不过,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代价,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放纵,没有人可以安然无恙,所以最后患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虽然洛泉导演没有明示,但这种怪病其实就是艾滋。
珍妮呢一生是悲剧的,但我想她人生的最后那段时光,一定是幸福的。
相比起阿甘,导演对珍妮的着笔其实丝毫不差,这两个都是那个时代的形象体现。
一个是美国梦,而一个,或许就是美国本身。”
这篇结论,以华夏的角度将珍妮剖析得相当清楚了。
人都是复杂的,不是谁都可以像阿甘那样纯粹简单。
而珍妮作为女主,固然不像一般电影里那么符合主流大众的喜好。
但是她做到了“独立”,并不是什么主角的附属品,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主角。
洗净铅华之后,更能让人体会到她的美丽与善良。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号称讨厌悲剧结局的的洛泉,最后却给阿甘和珍妮安排了这样一个悲剧结局,实在是让令人叹息。
尤其是看到美丽的珍妮形容枯槁的躺在床上,那情景就和阿甘当初送别母亲时一样相似,不知道引得多少观众潸然泪下。
为了这个,电影放映后国内不少女观众都问洛泉为啥要违背承诺,没有给两人一个好的结局。
很快,“为什么洛泉要食言”就登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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