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黑城堡木头大厅,守夜人、鹿党爵士、野人统领齐聚一堂。
上首木桌后坐着龙女王、史坦尼斯、波马尔锡、卡特派克、梅利斯特、老伊蒙六个人。
下方餐桌拉开,留出一片空地,曼斯雷德颓然跪在中间。
这是在公审塞外之王。
丹妮打算今晚就离开长城,但离开前必须处理好野人的首尾。
“曼斯雷德带领野人入侵长城,必须处死,以儆效尤。既然他是我的俘虏,我就有权利按照我的信仰,把他献祭给光之王。“二鹿严肃道。
“啊!”厅内守夜人、野人低低惊呼。
丹妮不置可否,问四个守夜人:“你们怎么看?”
“从古至今,塞外之王就没有被宽恕的,更何况他违背了守夜人誓言。凡是逃跑的守夜人,一经逮捕,任何领主都有权将其斩立决。”波马尔锡缓缓道。
“对,无论如何,曼斯雷德必须死。”梅利斯特与卡特派克皆点头赞同。
“判他死刑没问题,但能不能先吊死,再焚烧?”老伊蒙皱眉道。
“不是焚烧,是献祭给光之王,”史坦尼斯咬牙强调,“祭品必须是活的!”
“我的看法与各位不同。”丹妮嘴角勾起一丝笑意,问道:“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
老伊蒙想了想,道:“大概三十年前,游骑兵塔格尔在鬼影森林巡逻时,意外遇到一个被屠了村的小部落。全村上下,百十口人,只剩一个四五岁大的野人小孩活着。
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尔将他带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抚养长大,顺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为守夜人。”
“四五岁”丹妮点点头,又问下首的曼斯雷德:“你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呵呵,因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惨笑一声,语气复杂道:“我曾经是一名忠贞的守夜人汉子,也以为会一直干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恋上名为自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