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月对于这种合同根本不在意,她若想走谁又能拦得住她,直接就签了。
这让王林很是愉悦,觉得清月是对他企鹅死心塌地,否则换做谁都不会签这样的合同,最起码也会讨价还价。
可清月没有,直接签了,这也是王林鼓动王聪定要拿下清月的原因。
一份合同哪有儿媳妇来的稳当,且还不用给钱,要知道合同里同时还写着,清月每年将享有企鹅集团年利润百分之五的分红股份。
这可是整个集团的百分之五股份,而不是金陵分公司。
企鹅集团多大体量,其每年百分之五的股份,那可是天文数字,少说也有上亿的分红。
若是将清月拿下了,这百分之五的股份还不是他王家的了?
要知道,这百分之五的股份可不是从王林那里剥离的,而是从公司董事会剥离出来的,等于说,他若是有了清月这个儿媳妇。
在企鹅集团就等于多了百分之五的股份,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啊。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这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的。
可他却没算到一件事,那就是任何算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是渣渣。
在他看来的位高权重,富可敌国,在清月看来就跟一堆废纸完全没什么两样。
两人所追求的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