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杖身扶手的位置,还有一道道黄金箍,细密的纹路防止汗水滑手。
克拉兹尼睁眼一看,还发现金箍处有细碎粉钻镶嵌成的瓦雷利亚文字,其中一个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正是他自己的名字。
另有两根顶部镶嵌白银,样式与之前一样。
奴隶商人心中一动,看向银箍处,果然上面的名字代表只能穿银丝流苏的托卡长袍善主。
最后那根更是华丽异常,虽也是黄金为主体,却镶嵌了至少80颗蚕豆那么大的珍珠。
上面有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的名字。
“这些真送我们?”一向吝啬的克拉兹尼瞪大猪泡眼,一脸不可置信,“我没看错的话,这是龙骨杖吧?”
龙骨很特殊,有金属质地,却远比黑铁要轻盈——不轻龙也飞不起来。
刚开始克拉兹尼还以为送的是黑铁权杖,但只拿起来翻看一会儿,便完全确定,它们都是龙骨。
“就是龙骨。”白胡子将盒子放在奴隶主身前,“希望各位善主大人喜欢,我告辞了。”
说完,他便杵着自己的硬木拐杖转身离开。
“等等,”克拉兹尼叫住老人,满脸疑惑问,“可这为什么呀?八根精美的龙骨权杖起码值几千,甚至上万金龙。”
“我们今日离开阿斯塔波,女王便让我过来送礼物。”白胡子淡淡说。
其实他自己也有些不解,甚至不知道丹妮何时准备的这些礼物。
早晨出发的时候,她才让转职铁匠的马人送来一个大盒子,让他在她带着无垢者离开后,亲自将礼物送给善主。
“喂,告诉你的维斯特洛婊女王。”看看华贵的龙骨权杖,克拉兹尼觉得也该回报一下对方,又叫住白胡子,真诚地建议道:“最好先让奴隶们获得一些作战经验。
此去西方,一路上有许多小城市,很适合洗劫,不管取得什么战利品,都可以全部收归己有,因为无垢者对金钱和珠宝没有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