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没过几天,我老妹就把巫魔女烧死了。”
珊莎点头,“杀人灭口。”
“更多是复仇,那巫婆害死了马王。”
“想不到龙女王那么小的年纪就如此睿智!”憋到最后,恢复理智的珊莎还是没把“狡猾”说出来。
侏儒摇了摇头,苦笑道:“当她挺着塞满羽毛枕头的大肚子,把清洗过一遍的雷戈抱出去时,别说单纯的马人,把我老爹、小指头、老玫瑰一起放在那,也会下意识认为那就是贾科的儿子,没半点怀疑。
可这不是结束,还有更奸的小花招。
回到帐篷后,她竟然悄悄把贾科的儿子染成黑发,然后第二天,又让巫魔女隔着皮帘子唱分娩之歌,当众把继承父亲黑发的‘雷戈’生了出来。”
“你知道为何要染黑发吗?”
珊莎皱眉道:“同时看到面粉与石灰,我们会下意识去想——别搞混了。
可如果同时看到面粉与面包,没人会有这个意识。
龙女王就是不想让人产生‘鱼目混珠’这个潜意识。”
侏儒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叹道:“这一招不仅影响到当时的马人,甚至后来者在得知龙女王儿子为黑发时,也会下意识打消对辛巴的怀疑。
比如我,当年看到辛巴第一眼,我心里就有所触动——”
“辛巴?”珊莎挑眉。
侏儒解释道:“辛巴是雷戈在奴隶湾的名字,上次去阿斯塔波时,他已经凭战功晋升辛巴伯爵。
不仅样貌像他妈妈,连习惯与口味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