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丽家里六个孩子,上面几个姐姐都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

于晓丽跟她只差一岁的弟弟,还没成家。

于家为了让于晓丽的弟弟继续读书,就让于晓丽去插队了。

还说,只要于晓丽插队回城后,她妈的工作就让于晓丽接替。

三年了啊,再等两年,就能申请回城了。

这也是于晓丽的盼头。

沈溪听着于晓丽说起家里的事儿,因为不是很了解,倒是没插话。

毕竟在原文中,沈溪以及沈溪身边的朋友,都是无足轻重的炮灰。

“到时候看看情况再说吧。晓丽,等过段时间,我要是养长毛兔,咱们可以一起养,养的多了,也能多算工分的,能多挣钱。”

于晓丽立刻说道:“那好啊。昨天去你家的那个知青,就是小宋村的,叫周洁,上海来的那个,他们大队就是养长毛兔的,我听说,他们现在一个月能挣到八块钱呢,可厉害了……”

“那肯定是能挣钱的,咱们也能行!”

沈溪嘴上说着,心里却盘算着其他。

养殖长毛兔,将兔毛卖给畜牧站专门收购兔毛的人,他们的确是可以挣钱。

但随着养殖的人越来越多,导致的价格肯定也不会太高,反而还会提高质量的要求。

不过,能挣一笔快钱也行。

毕竟这兔子的生长周期短,比做其他的事儿要好的多。

沈溪倒是想单干自己做个小生意,可在这个时代,是不被允许的。

那是挖墙脚,投机倒把,抓到了是要进监狱的。

沈溪还是消停了这个心思,等国内经济打开了后,再说吧。

现在是以集体经济为主,只要沈溪能为集体做事,就能得到相对应的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