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自己不想看书,就不要阻止别人。”
秦放本来就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对于说酸话的,他置之不理,对于帮他说话的,他记在心里。
韩臻吃好饭,来到秦放旁边坐下:“看什么书呢?”
秦放把手中的千字文给韩臻看。
韩臻有些诧异,随即打趣道:“怎么看书了?难不成你还想考武状元?”武状元不仅仅是武功厉害,武举涉及到兵法等知识,所以读书识字是必须的。
秦放摇头:“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有机会了,多看点书挺好的,我媳妇认识字,都是她教我的。”说这个的时候,他不觉得羞愧,反而觉得骄傲。
韩臻感叹:“你那是运气好,你以为谁都像你,能娶到识字的媳妇吗?”虽然他们这群人都知道秦放娶了个好媳妇,但是真正了解之后,还真是都羡慕不已。秦放家的媳妇不仅贤惠,做的东西好吃,还会自己挣钱,现在还买了下人。更重要的是,还长得漂亮。
人都是视觉动物,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是天性。就好比韩臻,他觉得杨大花很好,虽然杨大花长得一般,但是也很贤惠,经常自己去县里卖帕子荷包挣钱,能娶到这样的媳妇,他已经心满意足了。但是,如果杨大花能漂亮点,他自然是更加喜欢的。
秦放笑了笑。
韩臻看着他刚硬的侧脸,陷入了沉思里。他们虽然是一起玩到大的生死兄弟,但是他的命没有秦放好。秦放身为秦家的长子长孙,从小是在爷爷奶奶、阿爸阿母的疼爱中长大的。而他自己呢?他生母早逝,他阿爸娶了后母,这次的服军役,他就是代替他阿爸来的。
韩臻很清楚,他如果不走出那个村子,一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所以在他阿爸和后母让他来服军役的时候,他没有反对。因为只有走出了那里,他们才管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