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个时空的腾讯,年利润始终没有超过300亿人民币过,哪怕是2015、2016这种巅峰年份,因为它需要把大量的钱花在继续布局、并且有些过于脑残的来快钱产品他们好歹知道不能赚。如今虽然盘面比历史同期小太多,但是本着“把忠诚用户的剩余价值榨干到药渣状态、再也无所谓用户流失”的无所顾忌,净赚额翻倍还是做得到的。
到时候,腾讯就从一个打严肃社交牌的公司,蜕变成了一个低端脑残娱乐产品的供应商,外加相当于另一个时空陌陌的专注于约泡中介的公司。
这也算是一种成功转型吧。至少在其市值式微之前,腾讯的全部股东能够从2011-2015年的经营中,累计套出1600-1800亿人民币左右的纯利润,并且用这笔钱分红。
这些分红,加上未来被渣成药渣后的腾讯残余的市值,也足够那些在腾讯市值低于400亿美元以前入市的股东保本并且小赚一笔了——而腾讯的市值破400亿美元这根线,是发生在2008年。
也就是说,马化腾这一番做法,也算是对得起股东了,凡是08年以前进场投资腾讯的人,他们投的钱好歹能跑赢外面理财产品的利率。而且越早进场的股东赚得越多,以ih为例,作为2001年互联网泡沫期进场抄底的公司,ih的投资回报率依然可以有130多倍,其余04年腾讯上市港股之前进来的股东,也能有累计20-30倍的好处,04年以后到08年的股东,回报率分别在2-6倍。
至于09年进场的,只能算是保本,但几乎没赚,或者说赚头还不如去之券商那儿买基金。
2010、2011年高位进场给腾讯投钱的人,只能说是他们该死了,他们砸进来的钱,会亏损掉好几成。
腾讯早期股东的利益,好歹是被保全了下来。至于经历了过山车之后,能不能学习大黄易的丁老板一样,做一个“小而美”的公司,就看马化腾的造化了。
可惜,估计马化腾没有丁老板的逼格。
第七十四章 城隍山上看火烧
接风酒会上,顾莫杰和一帮哥们儿聊完腾讯的话题之后,他自个儿抽空看了一下《福布斯》和《财富》这几个杂志对他去年的评价——这些东西是他在京城开会的时候出炉的,但他当时并没有时间去看,也没让手下人给他弄。
略微扫了几眼,顾莫杰心中就只剩一个结论:唉,树大招风啊。
……
互联网产业界有一条约定俗成的定律,叫做梅特卡夫法则。
这条法则是3公司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提出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一个网络产品的价值,是和网络上节点数量的平方成正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