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德热情洋溢,何夕得意自鸣,林默不好就地发作心里的不快。且先去看看他到底把事办成了什么样子。
在曼奴酒吧,林默发现了夏梓馨的身影,心里已有了计划,要把她手上的通讯器搞到手。
但是就算是弄到手了,他也不了解这个东西如何运作,他需要人帮忙,于是在演出后他就给何夕打了电话。天狼族族人众多,总有几个能摸清这通讯器的工作原理。
此前,他已经吩咐何夕在西城区给他找一个隐秘的地方作活动基地,现在就正好用上。
不过,林默并不想随意见其他族人,他作为人类的身份以及日常出没的地方即使在族中也是秘密。
他有需要守住秘密的理由。
这段日子,他让族人在西城区阻止黑狐族的活动,那支人类战队也在干同样的事情。他心里喜忧参半。
——有同样的敌人,不能说明他们是朋友。班特说过,那些人类手上也沾过天狼族的鲜血。那是他的族人,他不能无动于衷。
天狼族与世无争近千年,不完全是因为他不想再参与妖兽族的争端。也是因为他不能。
一千年前,他以全族的玄力凝聚成宝物以封印妖王,这就决定了天狼族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天狼族被妖兽界孤立了,天狼族族王格安,既有负妖兽界,也愧对天狼族,在人族面前,也没落个好名声。
黑狐加达说得没错,他本生而为妖,却与妖王作对,妖兽界普遍认为,他这么做是为了争夺妖兽族王者地位,不甘心妖王的崛起把天狼族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抢走。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他不想为王,他只是不愿看到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多么可笑的理由。在妖兽族眼中,一千年前,人族本来就是妖兽族的食物啊。
第62章 拷贝副本
车子驶进一条村庄,林默透过车窗看了村口牌坊,上挂着“隆舫”两个浓黑的隶体字。
“……哥,那个仓库本来是个汽修厂,就是因为地儿太偏了,老板干不下去,刚退的租,我用你给我的钱盘下来了,刚好我就是学汽修的,这地儿可以继续伪装成汽修厂,离你学校也就20分钟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