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至于自己养的呢,就是想吃牛肉,土豪地主又不在乎钱,私杀也不行?
这的确是不行的,按后世的一些解释,是因为耕牛做为古代农业重要的生产工具,如果杀了,会对农业造成影响,所以,国家出台法律不允许杀牛和吃牛,谁杀牛就收拾谁。
这只是其中一条原因,不是主要和唯一原因。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
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儒林外史》里就有这么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内容是这样的:“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唐玄宗为何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好吧,虽然牛肉贵了,但法律条文还没下来,我就想吃牛肉,我杀一头自己的牛,尝尝,这行不?这里才是重点,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