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抱我媳妇儿,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元蓁传音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那群人喊这蓝衣公子为大公子,在谯明山敢称大公子的,除了北山魔主的大弟子,不做第二人想。
喂完解药之后,那群人哗哗啦啦地就走了。
陆云笙这才起身,一脚就把桌子给踹倒了。
——第二次,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二次他眼睁睁地看着蓁蓁陷入险地,却因为修为不够高而无能为力。
如果他是个大罗金仙,又何须蓁蓁冒险?
在他踢翻桌子的时候,萼华已经闪身避到了一旁,闻言蹙眉道:“刚才那个是北山魔主的大弟子怀音,看他方才的态度,阿蓁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不过其他的么……”
萼华略去一些让人心领神会的话,淡淡道:“你若是介意,这就追过去吧。”
陆云笙怒道:“我介意什么?蓁蓁若是被狗咬了,我只会心疼她。错的是乱咬人的狗,不是她,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你能这样想,最好不过。”萼华的神情里淡漠又透着端肃,便是平平常常的一件小事,从她嘴里说出来,也会十分令人信服。
而她之所以会对陆云笙说这样的话,并非是怀音急色,一定会对元蓁做些什么,而是以防万一。
毕竟,元蓁不过金仙修为,落到了别人的地盘上,稍有不慎就会吃亏。
如今见陆云笙不似那等迂腐又不通情理的仙人,萼华心里也为元蓁能够遇到这样的道侣而高兴。
只有这样的人,日后元蓁无论是想和他长久相处,还是好聚好散,都不会有什么后患。
陆云笙深吸了一口气,终究是不忍心辜负了元蓁的一片苦心,对萼华道:“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
“行吧。”萼华问了一句,“你对住处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