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家里就只剩下了我自己。
好在村长见我年幼可怜,便和村民商量着轮流照看我,是以自幼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因着没有爹娘教导庇佑,是以我不懂什么诗书礼仪和处世规矩,我知道,饿了我就要吃,挨了打我就要打回去。
讲道理什么我是完全不会的。
当然了,也没人跟我讲。
在这样的“野生”环境下,我成功的长歪了,成了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街溜子,偷东西的手艺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一开始是小偷小摸,到谁家顺个饽饽走啊,或是溜到哪个果园摘两个果子吃。
有时候能顺利脱身,有时候就会被人逮到暴揍一顿并且会被扣下干活抵债。
他们以为抓我干些活就算填补了他们的损失,殊不知,这才是真正的引狼入室呢。
我借着干活的机会将这地界摸了个清楚,前脚干完活被赶出去,后脚等到夜里我就又翻墙回去了。
再后来,光是偷吃的已经满足不了我了,因为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我面前,我若是偷的少吧,不值得我冒着风险动回手,可要是偷的多呢,吃不了又馊了。
为此,我觉得自己的眼光不能太狭隘了,光偷吃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如偷银子来的有用。
可我所在的那等穷乡僻壤能有几个大户人家,况我已是惯犯,倘或哪家少了什么一定第一个怀疑我,于是我便准备去其他地方发展业务。
初时嘛还只是偷银子,后来总被抓,被抓之后还总挨打,我觉得不是办法,琢磨着日后若要靠这门手艺吃饭须得学点武艺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