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的触感从头皮上传来,渐渐的,几乎能察觉到从他指尖传递而来的热度,周围的空气里,似乎也渐渐盈满了熟悉的淡淡茶香。
“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
我垂下越来越酸涩的眼睛,扬了扬唇角,轻轻“嗯”了一声,“以后不会了。”
等到头发半干的时候,我“啊”了一声,一把扯下头顶的毛巾,“差点忘了,陶乐那边还等着我去练歌呢!白大哥,我先过去啦!”
白大哥从我手中接过毛巾,微笑着看着我,“去吧。”
我这才匆匆出了房门,直奔昨天就让人收拾出来的录音棚,陶乐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之后的半个月,我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和陶乐泡在录音棚里。
每天早早就起来开嗓子,上午练歌、学习各种乐理知识,下午和大家一起各种疯,游泳潜水,打沙滩排球,探险寻宝,还组织了一场小型狩猎,时不时再调戏一下郑宝贝小盆友,晚上继续练歌,然后等所有人几乎都睡下了才一边喝川贝雪梨菊花茶,一边拖着一身疲惫洗澡睡觉。
当你想接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方设法地出现在他面前,绞尽脑汁地寻找各种对方可能会感兴趣的话题。
当你不想出现在一个人的面前的时候,其实也同样容易,更何况,那个人本来也并不是那种会追根究底因为这种事耿耿于怀的人。
他最在乎的,最不能失去的,只有小小。
所以对于已经三天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这件事,我在觉得失落的同时,也有几分释然,连心痛的感觉似乎都完全没有。
这么说来的话,或许我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白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