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挂断了,克拉克摁灭手机屏幕,换上了自己的超人制服,站上窗口。
走之前又想了想,到柜子里拿出了一副羊毛手套。
这是“蝙蝠侠”送来的。
包裹在黑色斗篷里的“蝙蝠侠”在一个白天造访了他的小公寓,克拉克被她的打扮吓了一跳,乍一看还以为是吸血鬼来索命了。
“给你。”她说,“谢谢。”
“蝙蝠侠”大概是在感谢他帮她追求韦恩,克拉克心想,打开了小包袱。
里面躺着一对做工劣质的手套,他摸了下,似乎是羊毛。
虽然很感谢,但氪星人不怕热也不怕冷,用不上这对手套。
刚想拒绝,“蝙蝠侠”又说道:“魔法。”
嗯?手套上有魔法?克拉克差点把手上的东西扔了出去,过一会儿才明白“蝙蝠侠”的意思应该是手套能抵御魔法攻击什么的。
不等他再说话,“蝙蝠侠”张开背后的翅膀,飞走了。
难怪要叫蝙蝠侠,他望着空中的小黑点想道。
克拉克将手套戴上了双手,漆黑的颜色和他的制服不太相搭。但是没关系,好用就行了。
克拉克知道自己对魔法的抵抗力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因此也吃过很多亏。而露易丝口中的“白之巫女”一听就是会魔法的样子,万一不是好人,他可就麻烦了。
“我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飘在空中的克拉克对贝斯特说,黑猫不开心地“咪”了一声,然后趁他转身时抓住了红披风。
一只小猫的重量对超人来说实在不值一提,所以克拉克就这样拖着贝斯特飞过了大半个地球,降落在比北极还要荒凉的南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