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啊。”克洛伊发出一声长叹,整个人横躺在床上,捞起旁边的枕头盖在自己的脸上。

放在茶几上面的手机屏幕亮了又暗,就算克洛伊不用去看也知道是对方发过来的催促短信。她在床上面翻了个身,整个人将头埋在枕头里。

距离提姆离开这张床还不到一个小时,虽然提姆并不会用古龙水之类带有气味的东西,但是当过分靠近一个人的时候,大概是出于古老的本能,人类会在潜意识里面记忆住对方身体的气味。克洛伊也说不出来这是什么感觉,但是就是枕在这里的时候,就能感觉到对方曾经真切的在这里陪伴过自己的事实,和平素以来只有自己睡在这张床上的时候感觉截然不同。

“我不想去啊——”她拉长了声音,小声的说道,“大都会。”

克洛伊的父亲因病去世之后,克洛伊的母亲独自带了她一段时间,最终在克洛伊十四岁的那年决定再婚。

对于这个决定,克洛伊觉得完全没有什么问题,母亲的人生还很漫长,再次选择一个人生伴侣是正确的抉择和应有的权利。

她母亲的再婚对象住在大都会,本来是因为她母亲的工作本来就是在两地之间跑来跑去所以才认识的,等到她母亲再婚之后,就干脆的决定搬去大都会。因为她母亲本身也并不是哥谭本地人,正好她对于治安混乱的哥谭也已经受够了。

大都会有哥谭所没有晴空万里,也有哥谭所没有的神明之子,在那个城市的人们每一个都充满了希望和梦想,大部分的他们都来自周边的边陲小镇,带着一份奋斗的梦想在这里打拼出一片天地,所以每一个人都奋力的燃烧出一种虚伪的勃勃生机。

克洛伊说不上喜欢这座城市,但是也绝对不讨厌,只是她更喜欢哥谭的阴雨天气。

但是后来她和自己的继父相处的并不好,而且她的继父本身还有一个比克洛伊大上两岁儿子。如果说和继父的相处只是冷淡的话,那么她和那位继兄的关系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克洛伊就借着不适应大都会生活的借口,回了哥谭自己过日子,幸好她的母亲还在新婚生活里面无法自拔,所以只是单纯的认为克洛伊是在抗拒新的家人,便也就由着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