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你发顶烙下一吻,“嗯,晚安。”
“…明天见。”
他很喜欢这三个字。
明天还可以见你,明天还可以与你相爱。这大概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了。
过去他以为伟大的东西应该是某种英雄梦想,是某种不死的欲望,是不断探求的自由与真相,但现在他觉得不仅如此。
爱亦伟大。
一蔬一饭,肌肤相亲,听起来平淡普通,稀疏寡淡,却让人甘愿为其赴汤蹈火,哪怕震碎灵魂也在所不惜。
被人拉起来,跟自己站起来是两码事,爱却兼具这两者的力量,褪去他满身风霜晦暗。
利威尔想,能够遇见你,已经是莫大的侥幸,若余生都能与你相伴,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交换。
只是这天他的梦境,却故意和他作对一样,迷蒙而又真实地把他带回了和你说分手的那一天。
那一天,你放开了他的手。
没有接吻,没有拥抱,只有滴落在地板上的泪水。那大概是他的,又像是你的。
然后是你离去的决绝背影,连一个回眸都没有留给他。
梦里的他不知道为什么,把当初那架轮椅翻了出来,明明腿脚没有任何问题,却再也没有从轮椅上走下来过。
这个梦太清晰了,清晰地不像个梦,倒像是真实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