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页

林默看着白衣侍女又把才拴好小狗放出来,用软垫托着送到她面前。

她不敢接,她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刮坏了这个卖了她都赔不起的软垫,也怕唐突了趴在软垫上的活祖宗。

见林默往后缩,彩衣侍女便明白了七八分,立刻给她找好了台阶:“怪我冒昧了,您定是不喜欢狗吧?”

林默点头,连连道:“不喜欢不喜欢。”

彩衣侍女立刻代替了狗子位置,坐在林默的下首陪聊,不是问她来干什么,也不打听她的身世背景,就是单纯闲聊,比如京城里什么地方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地方的花儿开得最娇艳,哪个城门的官老爷脾气最臭,有些连林默都不知道,偏偏这个彩衣侍女如数家珍,说得头头是道。

林默问:“你从小在东京长大吗?”

她嫣然笑道:“我哪里有福气去长东京见识,不过是在这一隅之地道听途说罢了。”

她说话不仅贴心,还十分有趣,就连林默这种见了陌生人说不出话的社恐都被带得活泼不少,一席话说完几乎当场结拜,要不是天色渐渐黑了,有人来通报姬大老板得了空要在花厅见她,林默都要忘了自己来干嘛的。

林默神奇的拉着彩衣小姐姐的手,红着脸道:“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彩衣小姐姐在夕阳下娇笑道:“我叫伴冰。”

她美得像是把天边的夕阳定格在了脸上。

……

林默在花厅见到了姬冰雁,他的脸显然配不上他的名字,五官有些路人,但他富豪的身份给他套了一个英俊气质光环。

林默看不见光环,只看到了路人,所以她一进去先被他身边站着的美人夺了视线。

要不是事先知道姬冰雁是男的,她一定会误以为她要找的兰州首富是这个站在灯架边美人。

美人满足了林默对“姬冰雁”这三个字所有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