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州大学的网球场旁有一排并不显眼的双杠,迹部绯月曾经跟越前龙马抱怨说那双杠被周围阴翳的树木遮挡了去,因为有时她会去那里看他打网球。

由于越前龙马职业运动员的特殊性,他很少在学校的运动场上打网球。但回学校时偶尔也会在网球场上打几下,那时仰慕他的女孩子总是千里迢迢地跑来围观,把网球场围得水泄不通。

迹部绯月知道以后心血来潮嚷着去凑热闹,便爬上双杠,抱膝远远望着他。

她多喜欢这个人啊。

喜欢到就算全世界都觉得他们不合适,全世界都阻止他们在一起,她也想和他度过漫长余生。

她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她喜欢他笑。

喜欢他傲娇地说“不要”。

喜欢他幼稚的恶作剧。

喜欢他给她剥牛奶味棒棒糖,牵着她的手走过很长很长的路。

喜欢他别扭的温柔,无所顾忌地跑来用手指抹掉她的眼泪。

更喜欢他在逆境中一往无前的勇气。

可是那些喜欢,都不及她最喜欢的他打网球模样的万分之一。

她最喜欢的,是他意气风发地握着球拍站在球场上血虐对手,是他赢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里嚣张自信的那句“还差得远呢”。

最喜欢的永远是当初那个认为网球只是网球的骄傲少年。

她愿意舍弃所有的喜欢,去换她的最喜欢。

越前龙马应约而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迹部绯月。她双手抱膝,把头埋进臂弯里,在春日过分明媚的阳光下,映着透明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