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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莎被身后莫名其妙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略带惊恐的眼神望过去,面前的方块人脸上带着奇怪的东西,一身红加黑的皮肤,她迅速跑远,来到一个自认为安全的距离。

才说道:“你好。”

目睹她全部动态的提姆:……

提姆:“回家去吧,不要在晚上乱晃。”

“那个……你认识穿着黑漆漆的皮肤,脑袋上有俩猫耳朵的大佬吗?”就在他要离开之时,路易莎问道,她走了很久也没遇到,问问说不定有答案呢!

听着这形容词,提姆回想了一下蝙蝠侠的着装,那个耳朵……咳!他憋住自己的笑意,回道:“你找他做什么?”

这是认识的意思?路易莎兴奋道:“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

“哦?”这种事可真稀奇,难得有不怕蝙蝠侠的人,提姆觉得不会再有第二个这样的人出现了,特别是这女孩三番两次往蝙蝠侠身边凑,这次被拒绝了,下次还会再来,毅力可见不一般。

“你想问什么?我或许可以帮你转达。”

至于能不能得到回复,他也不确定。

“我想问……”想了想了,继续找下去也不知道能不能知道,面前这个方块人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还是挺相信他的。

“他们每个人都告诉我哥谭很危险,却从来不说原因,我想知道为什么,明明因为有大佬我觉得特别安心来着。”

提姆愣怔了一下,不仅是因为她信任蝙蝠侠。

原因?还能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哥谭拥有层出不穷的罪犯,因为那些热爱逃狱的罪犯,因为哥谭的犯罪率永远高居榜首……

一个干净的孩子,和哥谭格格不入的孩子,想来这些也是她口中的“他们”隐瞒她的原因吧。

“他们是对的,晚上不要来到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