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下令,一对夫妻只要生了超过三个,第四个孩子就能领到育儿基金提供的奖励,一个孩子一年一两银子,领到这孩子六岁为止。
当然前提是,这个孩子是老四,也就是说,在他六岁之前,他前面的哥哥姐姐不能出事。
要是他成为了家里的第三个孩子,银钱奖励就取消。
后面第五个第六个孩子也照此办理,生得越多拿得就越多。
一两银子按照目前的物价,够一个幼儿吃半年粮食的。按理来说,这是不够的,但是古代人不会觉得亏了。
因为古代的孩子难养活,他们为了保证有孩子长成,本来就在不停地生。
不给钱也生,那给钱了当然就更高兴了,所以生得更卖力了。
洛霜知道这项措施后,就在原来的幼儿基金上,再增加了一些条款,并拨出了一部分资金。
比如第四个孩子是女孩,就再加半两,而这半两由花贤银行支出。
如果前面三个孩子有一个女孩,一两半就变成二两,是生男孩的整整一倍。
在这样的扶持下,去年一年大清的新生儿涨了三成,其中女孩就占了两成。
这倒不是百姓还能控制生男生女,而是有些人家会觉得女儿留下不划算,等第四个长到六岁,不能再领钱了,就送走。
现在女孩给的钱多了,前面有姐姐的话更多,他们就愿意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