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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昨天考据一个东西,我考据到凌晨三点,然后……我庆幸我……
没有开四爷那一本,那一本开头就错了,原来雍正并没有将八福晋挫骨扬灰,也没有让她和八阿哥胤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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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八福晋谋害弘晖的事情不成立,因为很多作者这么写,把我也绕进去了,升职记那本书我冤枉八福晋了,没有去严谨考据一番,昨天突然看见一个资料感觉不对劲,我去翻了翻史料,才发现问题。啊……四爷那本开头要重写,想哭,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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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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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年•雍正朝》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庚午条下曾有数语,「本月间,令允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所采纳的乃是《永宪录》卷四中的记载,而杨启樵《揭开雍正皇帝隐秘的面纱》中亦采信此言,遂信以为真,实乃大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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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目前看到的资料应当是这样的,《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故萧奭以为这是八福晋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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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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