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页

除了刚到巴黎的那一天晚上,其余的舞会都是唐泰斯单独参加的,因为西蒙?罗希的名字太惹眼了,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讯号。

“去哪里?”唐泰斯问道。

“就在楼下,我看到下面有个咖啡馆,想进去喝杯咖啡。”寄秋说道。

他们现在的公寓位于圣伯努瓦街,离海尔达路不远不近,只要不太出格,就不会撞见阿尔贝。

“等事情办完了,我带你在巴黎好好玩一圈。”唐泰斯看着快要发霉的寄秋,口吻有些心疼。

“不用太在意我,当然是你的事情最重要,巴黎什么时候都可以逛。”寄秋放下手中的刀叉,用餐巾擦了擦嘴。

‘我的西蒙真的是太懂事了。’唐泰斯感动地想到。

饭后,唐泰斯给了寄秋一大笔零花钱,让她随便买。

寄秋走下楼梯,牵着小毛驴溜达,她兜里揣的钱可以够在巴黎生活一个月费用。

巴黎跟罗马有显著的不同,如果罗马是一位气势十足的角斗士,那么巴黎就是一位温婉清丽的美人。

一路上寄秋见的最多的是咖啡馆,而不是酒馆。街道两侧都是小商铺,花店,奶酪铺子,调香铺子,还有欧洲各个地方特色菜餐馆。

她没有骑上小毛驴,而是牵着它一路走走停停,端详着商店的装潢,好让她的风景画有借鉴的素材。

寄秋买了一块奶酪塞到口袋里,一边走一边吃,时不时掰一块喂给小李子,倒是有了逛街的趣味。

很快她在一家名为‘花神’的咖啡馆面前停下,这是一家午夜咖啡馆。

“我怎么好像闻到了酒的味道?”

寄秋摸了摸小李子毛茸茸的脑袋,透过灰蒙蒙的玻璃,她看到这家咖啡馆里面坐了很多微醺的中年男人,一个个都捧着一杯酒喝着,还有几个人裹着破旧的大衣在这里落脚。

“外乡人,你从哪里来的?”一个脸颊微红的大汉坐在门口,看到了咖啡馆招牌前面的青年,他大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