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就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私人信息。
好了,知道问题矛盾点,那么再回归问题本身——互联地图有公布大家不愿意公布的私人信息吗?
没有!
实时定位,只有自己能看到。
自然模式最大清晰度,也不过是5米,我们最多隐隐约约看到房子的大概形状,以及颜色。
再具体便再也看不清了!
所以你们便是想当暴露狂,不好意思,在自然模式下,也不过是一团抽象黑影。
即便是全景模式,也仅仅拍摄了道路两旁风景。
而道路两旁的风景,本身就属于公共区域。
有人说了,凭什么将我拍进全景模式中?这就是对我隐私的侵犯!
呵呵,虽然你在强词夺理,但我以理服人。
首先,你既然走在大街上,那么这就标志着,你本身就已经成了风景的组成部分,你已经默认了你的形象不属于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否则你可以蒙头盖脸,更可以不出门!
既然出门了,那么被伟大的互联网之神拍在全景地图中,和被路人无意中瞥见,有什么本质区别?
这完全就是社会契约论中责任和义务的探讨,在此就不再展开讨论。
最后,回答这个问题的核心,这算是互联网之神对监控门事件的妥协吗?
我的回答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