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对手疯疯癫癫,我的同行也不大正常。好想跳槽啊,鲁迅说过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说,这世界太操蛋不如一走了之,我本来是不认同的,觉得有些软弱。但超霸今天到我眼前晃一圈,好家伙,我突然觉得跑路不是什么坏事了。

我决定再去研究研究平行宇宙,顺便深入钻研一下黄太阳光的一百种用途,以及加快收集氪石的进度。

……话是这么说,我正事上进展有限,业余爱好反倒蓬勃发展,还开拓出以前万万没想过的新方向。

我收养了一个孩子。

草啊。

我上辈子穿越得太早,没来得及和女朋友进行深入交流。这辈子更是孤寡出新境界,方圆百米内寸草不生,公蚊子母蚊子随随便便内部消化也不敢多看我一眼,好像我真的会因为他们某些出格的爬床行为进行枪决似的……好吧我真的会。

二十多年过去,我大约没什么别的心理问题,就是多疑了亿点点。

你指望一个梦里都打扮成夜枭的人和谁掏心掏肺呢?

他们不信,我也不信。我瞧不上别人,别人也看不起我。

比起同陌生的人类交流,我更愿意去布鲁斯的墓碑前坐一坐,看看书或者喝点酒。

娱乐生活如此匮乏,要说我为什么没像阿尔弗雷德所言、沾染上某些不健康的活动,实在是海对面的国家从小禁毒教育做得好。

而且我曾经觉得我尚未空虚到那种地步。

人就是不能太铁齿。我数次被自己打脸,还没吸取教训。

总之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收养了理查德·格雷森。

上一秒我还能义正严词地说‘大业未成何以为家’,下一秒老婆没找到,先多出一个儿子……啊不,兄弟。

这孩子的父母明面上经营着从安东尼·祖科手中继承来的格雷森马戏团,实际上是夫妻俩谋杀了马戏团的上一任主人、并把它变为洗钱窝点。

正常人能干出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