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和普通野兽的区别,就在于拥有特别的器官和能量核心么,而且会用魔法,这一点就很炫酷了。
电角兔,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多了一根可以放出电球的独角,如果不是这根角的话,它们其实与普通兔子的区别就是体型比较大了。而且因为体型变大的关系,它们的动作更加迟钝,这也给了王自能够大杀特杀的机会。
不过这样一想,王自突然对自己也有些吃惊。什么时候,我已经这么习惯战斗了?
大威力的武器,合适的铠甲,杀过狼带来的信心,造就了王自眼前游戏一般的心态和淡然。
面对这么一大群理论上比狼还要危险的电角兔,王自刚才脑子里没有任何其它的想法,就只有兴奋感。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对他说,冲上去!然后他就听话的冲了。
而结果也没有出乎意料,电角兔被摧枯拉朽一般的击破,成为了未来几天的食粮。
“总归是好事吧。”
他对自己这样说到。
我更加适应现在的世界了呢。
一群电角兔并不足以让王自停下自己的脚步,他略微休息了一下,然后继续前进。
但……气氛似乎有些不对劲。
因为,就在他刚刚将兔群全部干掉正准备离开之时,周围的森林之中,开始蹦出一只又一只的兔子。
那源源不绝的数量,看起来就像是这森林好像是兔子工厂一样,有个出货口在不停的冒出新的兔子来。
密密麻麻的电光从兔子们的独角上面开始亮起,一滴大大的冷汗从王自的额头上滑落。
卧了个……去!
很明显,捅了兔子窝了。
想也不想,王自立刻挥起大锤,照准自己的脚下就砸了过去,duangduang两下,自己的身体就随着土块儿的消失一起落下,躲过了这波擦着脑门飘过的电球雨的洗礼。
他的动作不停,迅速的开辟着自己周围的空间,转眼脚下一个大坑就随着他越来越向下的身形而渐渐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