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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科尔伯格就根据人们的答案,划分出了人类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每个水平各包含两个阶段,共六个阶段。

舒夭绍一边巴拉巴拉地疯狂输出自己“背多分”背下来的内容,一边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渐渐地呆住了。

温如瑾见状,摇了摇头:“你看,你确实不大像是知道这位先生,不是吗?”

“……”舒夭绍沉默了,脑子像是一团乱糟糟的浆糊,疯狂的‘犯罪’念头和深入骨髓的遵纪守法的观念搅成了一团。

一会儿是毛泰九雨中回眸与她四目相对,一会儿是人渣响彻天际的惨叫,一会儿是民秀痛苦绝望如困兽的脸,一会儿是那群被蒙蔽的“信徒们”对自己的攻击……

无数的面目,在这顷刻之间,便如一块块碎玻璃一般从天跌落。

“按照道德发展水平的划分,在第二个水平,即是所谓的习俗水平阶段的第二个阶段:‘好公民’取向,才会盲目地、愚昧地,一味只知道要维护社会的现有秩序与法律,绝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温如瑾笑了:“小朋友,你已经不算是新宿主了,老大不小了,道德发展水平,竟然只到了第二个阶段。”

被羞辱x3!

可是这一次,舒夭绍已经无力反驳温如瑾了,因为对方说的没错,她的道德发展水平,真的低的可笑!

道德发展的第三个水平,后习俗水平的解释是所谓的“道德标准内化于己”,也就是说,人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当遇到现有规则秩序与道德标准的矛盾冲突时,人可以自我可以做出选择,而不是绝对奉行现有法律秩序。

在这一个水平,又分为两个阶段:社会契约取向和普遍道德原则取向。

要达到社会契约取向,就得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各种法律法规,本质上都是为公众的权利和利益服务的,如果它符合公众需要,那么公众就应遵守,如果它不符合,那么社会可以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去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现在南朝鲜的法律里,朴宝贤这种玩弄蹂|躏男孩,导致男孩自杀的人渣是不用受到严格惩罚的,但是如果社会绝大部分人的意愿是他应该受到严格的惩罚而不是自罚三杯,那么法律应该调整,应该进步!

如果一个人达到了普遍道德原则取向,那么他的个体的道德认识,早就超越社会法规和法律,他的个体道德认知,已经可以做到: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生命价值,以及符合全体人类的正义。

“小朋友,你看没看过一个叫《素媛》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