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蜜有模有样的学着达米安说话,说完又倒了下去,大声的感叹道。
“我倒是也想知道,你说我爸那么牛,我会不会以后也能睡到超人或是美国队长、绿灯侠之类的啊?”
既然继承了我爹那惊人的外貌,搞不好我也能继承一下这令人感到恐惧的桃花运。
草,想想就美。
“你知道超人听的见,对吧?”法芮尔翻了个白眼,我喷笑出声:“拜托,你知道上个学期光是一堂课,我就听见几次同系的学生说要睡超人了吗?他就算听见也不会在意。
“所以事情解决了?”跟我闺蜜坐在床上聊了半个小时之后,我们才将话题拐回正轨,我闺蜜点点头又摇摇头:“虽然你弟弟说会解决,不过显然他需要一点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面,你跟我们一起,等到事情解决了,我送你去福西特市过完剩下的暑假。”
“然后,我们就要开学了。”我闺蜜宛若魔鬼低语,然而看着她跟我一样在说出这句话之后如丧考妣的样子,我就知道这家伙跟我一样一点都不想学习。
能睡觉谁想学习啊,傻了吗?
“那——”
“恩?”
“斯塔克博览会什么时候开幕啊?”
两天后,我鼻梁上搭着古驰的墨镜——据说是哥谭定制款,上头还有一个小小的蝙蝠图标,看上去超可爱——
踏进了斯塔克博览会的场馆里,本来要跟我一起来的闺蜜临时接到任务通知,遗憾的缺席了这场盛会。
不过在知道我闺蜜可是一个超级英雄之后,我对她爽约这件事情宽容了很多,要放在以前,这不敲一顿金拱门我是不可能会罢休的,最起码得吃光她那周的零用钱。
然而现在,我要是胡搅蛮缠,谁知道我耽误的是什么国家大事还是无数人的性命啊,事情总有分轻重缓急。
本来我是准备一个人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爹都没有回到哥谭去,而是在洛杉矶的别墅里住了下来,我拎着我闺蜜也住了进去,草,就连一个别墅都大到可以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