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奖品搬了出来,是一大桶啤酒。
我站起来和失败的酒客们喊道,“请大家一起喝!”
整个酒吧都沸腾了,大家勾肩搭背地吹着牛,不断地去接酒,炫耀着新学的小魔术,讲着道听途说的笑话和八卦。
闹腾到深夜,老板把我们都轰走,我和丽萨都喝得脑袋发胀,一高一低的走着。
我听到丽萨在背古诗,是李太白那最有名的思乡诗。
我也学过……
外公曾经念给我听三国演义的传奇故事,敦子老师曾在课堂上引经据典地讲古文里的志怪趣事。
三年没有回国,通讯也不方便。
时间越近,越思念,也越不舍。
我借着酒劲,干了件大事。
和丽萨深夜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公寓,景吾坐在客厅等着我们。
他一把接住快到扑到地上的我,我撸起袖子给他看,“我把你纹到身上了,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我会忘了你。”
我在左上臂纹了一枝玫瑰。
景吾低头轻轻摩挲着,有些疼也有些痒,他低声道,“爱子,你不会后悔吗?”
“我从不后悔,不管是文身,还是认识你。”我吐字清晰,然后我就昏睡了过去,没有听到他后面说的话。
毕业之后,又和同学聚了几次餐,大家陆陆续续奔向四方。
我和丽萨打包二手家具,在跳蚤市场半送半卖地丢给学妹学弟,又和房东交代了一声,整理行李,清扫房间,订回程机票。
这个过程景吾一句话都没过问。
他只是更加热情,因为我们没有多少待在一起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