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看到未婚夫那副样子,都不会安心。
“那你们继续谈情说爱,我去厨房吃我的熊掌啦!放心,李寻欢,我记得要给你留一个哒!”
她轻功一起,三两下消失在视野中。
林诗音的心绪突然安定如磐石。
铃铛是不可能扔下这模样的表哥不管,她如此态度,必然有解决的方法。
若是没有……
若是没有……
林诗音柔柔一垂眼。
只要表哥还是表哥,性别如何,又有甚紧要呢。
熊掌很好吃。
配上芍药做的酱,大虫背脊上那一大块肉削成的薄片,和一碗用楚苗山的稻米做的饭,真是有种《七发》里所说,如汤沃雪的美感。
铃铛的嘴巴塞得慢慢的,两腮一鼓一鼓,熊掌劲道十足,甚至嚼得她嘴巴有些酸。
桌子上一堆碎骨头。
最后是例行的靓汤。
舌尖触碰到美味的汤汁,鲜得很,好像一位活泼的小女孩在味蕾上跳舞,退场时,裙摆一撩,顺着喉咙往下滑。
“这汤里加了蜂蜜。”
灶前的老师傅赞道:“铃铛小姐您真是老饕,一尝就尝出来了,可不是加了蜂蜜吗?”
“我是学医的,舌头和鼻子不灵可不行。”
铃铛托着腮,调羹一下一下轻敲着碗沿。
她自出生起便被生母用各种药材擦拭鼻子,和喂进去药物,给她□□出特别灵敏的嗅觉和味觉,好方便辨识各类毒物,可惜后来造化弄人,她无法碰毒,唐家堡家学以毒为主,机关是其次——
毕竟唐家堡的机关是要淬毒的。
——所以堡内才对她,一名嫡系子弟,去加入万花谷没有丝毫意见。
不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