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爷爷你快瞧一瞧!”
铃铛伸手去摇酒中仙的袖子。
“别喝酒啦,爷爷,你看看嘛!”
天光炤云影,金浪滚滚,如大海生波。
飞剑冲破云海,好似要使天幕碎开。
“呦,真好看!”酒中仙道。
“不过,铃铛儿,好看的在下面呢。”
铃铛遂低头。
她瞥到——
白虹饮涧,沃雾杳霭,高山磋峨,沧溟翻滔。
那种居高凌下,震慑人心的美,铃铛十分喜欢。
“想学吗?”
“想!”
学会这个,她便能穿过广袤的土地,在细雨飘零的夜,穿过云层,躺在满天繁星之下,欣赏人间仙境。
“可是……”
“我不学剑啊。”
“没事,用判官笔一样的,不要拘泥于外形。我更喜欢用酒葫芦呢。”
酒中仙沉思。
“不过,别人御剑你御笔,寻常人称御剑是剑仙,那你就是……”
“笔仙!”
小姑娘高高兴兴接上。
蛮好听的!
她喜欢!
小姑娘跟着酒剑仙学“御笔术”学得很愉快,愉快到她完全忘了裴元让她抄《万花七经》五十遍,修身养性的事儿。
甚至还用没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学会的御笔术飞去离万花谷千里之遥的龙门荒漠买了那边特有的砂锅肉丸子,当年和唐无乐组队闯沙漠时,那个用石狼肉做的肉丸子,令铃铛一直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