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她欣慰的是,可能是因为平时接触的不算多,他们并没有看出她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她n点一线地到处和摄影师蹲守在不同的高档餐厅、机场、酒吧,希望能挖出来些什么名人的黑料。
其实她还挺想去看看布鲁斯·韦恩的,据她的推测,他应该就是蝙蝠侠。只不过以他们的水平,离可以采访布鲁斯·韦恩还差了一百个哥谭。
她因为怕冷,干脆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双棕色雪地靴下面配着加厚牛仔裤、上面是卫衣和棉夹克。
虽然没那么精致,但起码暖和。
她如是想着,一边喝牛奶暖和自己一边摸着路往报社走——她不太认路,总怕走错了路迟到,本来少的可怜的工资就更可怜了。
但可能是今天不太走运,她路过银行的时候面前亲自走过来两个戴着黑色头套的魁梧男人,看见她在银行门口以为她是刚从银行出来的,直接掏出一把□□指着她大喊:“滚回去。”
她的腿一软,差点跪下去,却被其中一个男人连拖带拽地拉进了银行。
十分钟后,她正式成为了蹲在墙边当人质的一员。
她简直是欲哭无泪,自己这是倒得什么霉,穿越就算了,穿越到另一个高危城市,穿越到高危城市就算了,还第一个星期就被劫持了。
这些劫匪和电影里演的一样,从上面开了三枪,要求柜员把钱都装在一个袋子里给他,一个人看着他们这些人质,另一个人盯着柜员,那柜员哆嗦着给他装钱,和筛糠似的。
伊芙琳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当鸵鸟,希望蝙蝠侠可以来救他们。
然而蝙蝠侠没有等到,一辆摩托车突然从门口冲了进来,银行的玻璃被撞得一塌糊涂,却一把直接撞死了那个指着柜员的劫匪。
人群顿时一阵骚乱,那个看守他们的劫匪吓得随手一把抓起一个人质,就指着她的头,慌张地说:“你出来!不出来的话我就打死她。”
不幸的是,那个人质正好也是她。
伊芙琳基本是靠着劫匪的力气支撑自己身体的,她这还是第一次,不,第二次——第一次是在刚才银行门口——被人用枪指着头。
她就差哭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