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上的针口已经止住了血,我随手把沾上了血渍的棉签丢到了垃圾桶里,然后清了清嗓子。
“狡兔,男,二十九岁,旧金山人,生父生母不明,有一个哥哥,他哥在两年前已经死了,所以他从他哥手里接过了这个傻……咳咳,这个组织。”我差点把我心里骂的傻逼组织当着我老爸的面说出来了,“他这次来哥谭,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来寻仇,百分之十的可能性来追星,剩下百分之十的可能性来旅游。”
“寻仇指的是寻我的仇,杀兄之仇什么的,追星追的是那个,小丑,旅游……这个应该不太可能,但毕竟哥谭是个旅游城市,所以我对此保留意见。”
狡兔这个傻逼擅□□械,智慧型选手,以前是这个傻逼组织的军师,现在是军师加首领。
人呢睚眦必报,为人阴险狡诈,又恶毒,还反社会反人类。
跟他搞在一起的人没几个是好东西——当然他自己也说过不屑于和所谓的“好人”搞在一起。
嘴巴很会说,擅长诡辩和找到人心脆弱的地方进行攻击。
专挑人的心窝子戳,哪里痛戳哪里,跟小丑干过的在蝙蝠侠的伤口上撒盐的事情半斤八两。这种人一旦你对上,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他的嘴给堵上,然后一棍把他敲成脑震荡让他没有办法思考,这样你想收拾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半是要防止他拿到武器,这个家伙贼拉喜欢偷袭,各种偷袭,下手还黑。能打出让你死的力道绝对不会只让你晕过去,手上恶迹斑斑,是特案办重金悬赏的通缉犯。
曾经专攻傻逼组织的我多多少少比他们对狡兔和傻逼组织了解多一点,而他们对小丑的了解又比我多,这个差不多算得上是交换情报吧。
同样也收到了详细的哥谭罪犯资料的我在非常认真地查看。
毕竟我不知道还要在哥谭呆多久。
就目前我十次出门,九次能遇上事情的这个情况来说,对哥谭的各个罪犯加深了解有利于我到时候在这些人搞事的时候保护我自己。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在我安静地看资料,不参与我老爸他们那边的分析总结的时候,杰森脱离了人群走了过来问我。
好像说不上是脱离人群,他一直没怎么参与其他人的讨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我是来白嫖资料的,好几个侦探在这里用得着我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