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经成年的他,还能被称之为少年吗?
勉强着自己按照合约,装嫩一般穿着各种中世纪款式的繁复礼服拍摄了广告录了日文的歌,越来越觉得水土不服的伯恩,终于还是决定离开了这个给了自己一刻喘息机会的国度。
意料未及的是,临走前在酒店的一次意外碰撞,翻滚的行李压到了一个乐队吉他手的手指——在因手指受伤暂时无法弹奏的吉他手和乐队成员的请求下,他就只能无奈地戴上了面具,冒充这个乐队的吉他手参加比赛。
然后,就碰到了苏韵这么个比他年轻许多、也还比他能耐许多的妖孽。
“现在这个时代,确实是容易诞生天才。”听到伯恩的感叹,苏韵丝毫没有脸红地接了一句。
看伯恩那个无语的眼神,苏韵摊了摊手:“我又没说错,最近的百年,发展的速度可是从前时代的好多倍,你迟早会为这些奋力追赶都追赶不上的变化而大吃一惊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好了。”要是真的如此,那么他身上那些难缠的纠纷和谣言,应该也会被时代的浪潮冲刷到历史的尘埃之中了吧?
“别那么灰心丧气嘛,希望在明天。”戴着金色太阳半脸面具的苏韵,此刻是完美演绎了一个小太阳。
见她笑得灿烂,伯恩忍不住也跟着笑了笑,正想要说些什么时,一只手突然就拍上了他的肩膀。
看到苏韵肩膀上也有一只骨节明显的手,伯恩猛地转头,便看到手主人上气不接下气地紧紧按住他们两个的肩膀,断断续续地说起话来:“可、可算找到你们了!”
苏韵斜着眼睛看了他那头风中凌乱的金毛一眼——这位正是当初那个扒舞台边挖墙角,最后被整个架走的金毛杀马特。
“你是怎么追上来的?”金毛杀马特说的日语,不过苏韵和伯恩都是学过的都能听懂,所以苏韵不禁开口问了一句。
在金毛杀马特喘着大气的解释和自我介绍中,苏韵二人这才得知了他叫林佳树,在迪厅里被架走之后,就一直蹲守在迪厅门口打算继续挖墙角大业,结果冷不丁看到目标双双携手跑路时,立刻就第一个跟了上去。
比狗仔都要反应迅速!
“我和朋友组建了一个乐队,现在正缺人,你们要不要加入?”林佳树双眼亮闪闪地瞪着二人,言语上说着是要不要加入的询问,手上的动作却是大有你不加入那就别想走了的强迫力度……
苏韵和伯恩对视了一眼,立刻就握住了面具边缘,再一次把重新戴上的面具给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