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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的感情路走得极其不顺的郑谦益,事业线一如既往的顺利。她也就闲了一天,就有人打电话给她,问她方不方便帮个忙。

话说2010年,刘在时所属的经纪公司濒临破产,挪用了他四个月的演出费去偿还债务。

这在法条上没问题,经纪公司以入账金额去偿还欠债。但在刘在时那一方就有问题,凭什么用他的工资,还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用偿还经纪公司的债务呢。

经纪公司凉了,刘在时没收到演出费,两边产生纠纷,打官司解决。

如今是2017年,这已经是七年前的事,这场债务纠纷也打了七年的官司,刘在时已经败诉两次,目前正在准备第三次上诉。

前面两次败诉的原因都是法律不健全,在这个前提下,经纪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

七年过去了,法律依旧不健全,也就是第三次上诉刘在时也有很大的概率会败诉。

第三次上告到最高法院的案件,负责的法官就是郑谦益的母上大人。

找郑谦益寻求帮助的不是刘在时,而是案件的担当律师。给郑谦益打电话的还不是那位律师本人,是她的一个学弟,新加入律所跟这个案子的小助理。

学弟给学姐打电话所寻求的帮忙就是个小忙,让她帮忙问一下,法官大人对这个案件有没有什么倾向,给个提示啥的,他们好做准备。

接到电话的郑谦益没去询问亲妈,而是跑去律所见负责案件的律师了,她想详细了解一下,具体为什么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