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杰,你还是把我放回原来的病房吧,你帅呆了。”

张新杰表示他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在过了两天每小时定时查房有没有喝完水被角有没有褶皱吃饭的勺子有没有放在餐盘边缘两厘米处晚上十点是否准时上床睡觉的日子后,叶修终于决定带着吴雪峰远走高飞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在医院里躺了两天就仿佛被强迫症的世界所逼疯,避开了张新杰的耳目自己一个人拉着吴雪峰翻墙逃出来了,一点看不出是个体弱多病的oga,吴雪峰则是早就看惯了他小队长又疯又皮的模样,笑笑也就任他胡闹了。

毕竟很久以前他俩就像是一个作天作地的熊孩子和一个跟着孙子后面擦屁股的老太太角色。

这句话是谁调侃的来着已经忘了,但是这比喻倒是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吴雪峰对【第十区】一点也不好奇,甚至对之前围在叶修身边明显怀着别样心思的几个人也没什么交好的兴趣,他唯一在乎的也只有叶修。

七年前他被迫离开,至少现在人还在他眼皮子底下,是好是坏他都看得见。

之前的离去早就后悔到肠子都青了,多年在外不能回国,虽然在异地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和工作,但无论如何是无法跟曾经的岁月相比。他想他是需要谢谢刘皓的,如果不是他,或许不止七年,下一个七年,再一个七年,他也见不到叶修,见不到他的小队长。

吴雪峰印象中的叶修,比现在长得要青涩的多,身上有着属于少年人的青春活力,有种闪耀着的光芒。能够渲染他人,也能感染他人。至少在还未被利益熏心的嘉世部队里,所有人都是那样憧憬着朝气蓬勃的叶修,他就像是士兵们心中的一根标杆,叶修不倒,嘉世不灭。

被遣送出去的那一年,没来得及和叶修说一句再见,只记得对方紧握着他的那双手,颤抖的不像话。

他那个时候说什么了来着?

“笑一笑吧,我亲爱的小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