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怎么还哭上了?”王熙凤笑道,“莫非妹妹不高兴,还想着做郡主娘娘,嫁个一国之主的女婿呢?”
探春脸登时一红,啐了王熙凤一口:“亏我当你是个正经人,这会子拿话挤兑我,我何时说过想当那劳什子郡主了?不过是……”
不过是南安王府势大,南安太妃把主意打到了她头上,她们不得不答应罢了。
但南安王府舍不得小郡主去藩国受苦,探春就愿意不成?她的日子再难,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边陲小国能有什么?便是他们的国主,日子也未必有她好过。
况且若是嫁过去,她是大清人,于他们来说是个异类,又是战败和亲,能得着什么好脸色?到时她远离家人故土,又不是皇亲宗室,能指着谁替自己作主呢?
探春还特意打听过,听说那小国国君已经年逾五十,做她爷爷都绰绰有余,膝下早已儿孙成群,正妻都换了三回,她便是嫁过去也只能做妾。探春是庶出,打小瞧着生母赵姨娘如何伏低做小,深知妾室的日子有多难过,哪里愿意再受这样的委屈?更别说边陲小国蛮荒之辈,听说多有父亲死后,妻妾被其子孙瓜分的,探春打小读四书五经,学伦理道德,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屈辱?
饶是探春向来自强,对自己的本事也颇为自信,但算来算去,仍忍不住为自己一大悲,只怕这一生终究要英年早逝罢了。
万万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转机。
她抹掉眼泪,毫不怜惜地把嫁衣扔到一边,笑道:“嫂子所言当真?不是哄我来的吧?”
“我闲着没事哄你干什么,又不是吃饱了撑的。”王熙凤把《京城日报》拍到桌上,“瞅瞅,报纸上都写了,富察将军带着三万官兵和三十门火炮已经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