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儿子,烧热水,烫猪毛。”

郑屠又换了一把剔骨刀,伸手撩了一捧水撒在磨刀石上,一脚踩住磨刀石的一端,就着水将手中的尖刀反复磨蹭。

那尖刀因着每日见油腥,整个刀身没有半点锈迹,刀锋蹭亮瓦白。

如今又被郑屠细心磨洗,刀刃薄如蝉翼,几乎吹毫断发。

正途今年四十七岁,他从十岁开始就跟着亲爹学杀猪,至今已经有三十五年了。

都说庖丁解牛,唯手熟尔,猪杀得多了也一样。

郑屠杀猪的手艺无疑是极好的,锋利的刀刃避过了每一处坚硬的骨骼,却又巧妙地切断筋骨,将猪肉分成大大小小的块儿,又把排骨完整地剃了出来。

这年月的人,肚子里都没油水,买肉都爱买肥肉。因而是肥肉贵,瘦肉贱,排骨只能做搭头。

若是客人买一斤肥肉,他就送一斤排骨。若是遇到了关系好的熟人,不买肉排骨也可以送。

郑屠是做生意的,不是做慈善的。既然是送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有多好。

每一根排骨踢下来之后,他都会再用小刀把上面粘着的肉刮一遍。刮下来的这些碎肉,则会贱价卖给香熟的饭馆。

郑屠剔出来的排骨,除了贴骨肉之外,只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碎肉没有刮干净,买肉的就算是想占便宜,也占不了多少。

不过,他的手艺好不好,和王三没有多大关系。

就算郑屠杀猪的手段再利落,那一刀一刀切在猪身上的利刃,都是实实在在的。

如今王三的魂魄和整个猪身融合在一起,猪肉每挨一刀,王三就跟着痛一回。

这痛必无可避,只能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