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这不是他自己的身体,而魂魄虽然也有五感,却毕竟不是肉身,他想晕都晕不过去。
郑屠先是分大块猪肉,又剔排骨,最后还要一刀一刀刮排骨上的肉。
都说罪大恶极之人,受的凌迟之刑,手艺最高的刽子手,可以刮足三千刀。
这种死刑自来只在京城执行,王三从来都只是听说过,有亲眼见过。
如今他倒是白占了个便宜,借着郑屠的巧手,亲身体验了一回。
作为一个地痞流氓,王三平日里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占便宜,今儿拔了东家的葱,明儿偷了西家的蒜,后天调戏一下落单的小媳妇儿。
那时候的王三一定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还能被迫占这样一个“大便宜”。
也不知过了多久,郑屠终于把一头猪收拾利索了,王三的痛苦也暂时告一段落。
听着郑屠催促儿子,到前头开店门、摆肉案,王三心里一哆嗦,对自己接下来要遭受的痛苦充满了恐惧。
但恐惧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切好的大块猪肉,被摆上了卖肉用的案子
此时天已经大亮了,集市上的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往常这个时候,都是王三和一众狐朋狗友上街作祟的时候,像今天这样在街头静静地躺着,还是头一次。
没过多久就有人来买肉了,王三的痛苦也开始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头子来买肉。
这个老头王三认得,正是他的邻居王大爷。
这王大爷最爱斤斤计较,他只买一斤肉,却是挑肥拣瘦,一会儿嫌瘦肉多要剃下来,一会儿又嫌秤不够足要添一块。
添添减减的有一刻钟,王大爷才心满意足地提这超出一斤的肥肉,和正郑屠的两斤排骨,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