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恍然。

哦,明白了,被学生捧多了呗。

喝了一顿明明不怎么样,还得绞尽脑汁夸的茶之后,冯克就和他说起了正事。

“你的情况,昨儿芊儿来信都说了。”

贾敬面露惭色:“是小婿年轻气盛,不够隐忍。”

“不气盛,哪里能叫年轻人?”冯克道,“我也年轻过。那时候,在朝堂上和人吵,吵不过就撸袖子上的也有不少回,你这才到哪儿呀?”

冯三爷惊奇地瞪大了眼,“老爷还敢在圣人面前和人打架?”

冯克却是见怪不怪地说:“文官哪有不打架的?”

说来也怪,朝堂之上,向来是文官御前斗殴的多,武官们反而只爱亮嗓门儿。大约是武官平日里打架多,而文官却是压抑得狠了吧。

冯克对贾敬道:“你也别老忍着,那不是个事儿。看谁不顺眼的,找个借口打他一顿就是了。”

“可是小婿本就为他们所不容……”

冯克道:“那你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贾敬一怔,接着就笑了起来,“不错,不错,以往倒是我着相了。”

那些人本来就在孤立他,对他来说,情况不会再遭了。

大不了他就走家里的关系,从翰林院里出来,直接到六部去观政就是了。

他又不是寒门,用不着熬资历。

见他明白过来了,冯克欣慰地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年轻人,就该有个朝气,整日里死气沉沉的,像什么样子?”

“岳父大人教训的是。”

然后,冯克又考校了三个儿子并一个女婿的学问,一家人吃了一顿饭,贾敬才带着冯氏告辞回家。

*

贾敬这边是烦恼丝尽去,夫妻双双把家还。

贾政可就糟心多了。

在他没有成婚之前,只觉得吴氏性情温婉,身段风流,正是他喜欢的那一款美人。

前世的赵姨娘虽然也是个蒲柳美人,但行为粗鄙,到底是不甚合意。

但吴氏不一样。

吴氏知书达礼,还懂书法,通诗词,简直就是男人理想的红颜知己。

可是,他很快就知道了,红颜知己终究只能是红颜知己。把红颜知己娶回家之后,就会发现,有些美人,就是只能远观。

吴氏的性情太软弱了,又被家里教得坏了脑子,把孝道当天。

每日里主动去史氏那里立规矩就不说了,贾政也不觉得媳妇给婆婆立规矩不对,反而觉得书香门第出身的果然不一样,就是懂规矩。

可是,把史氏的话奉为纶音,史氏让往东,她就不敢往西;史氏让打狗,她就不敢撵鸡。

这就过分了啊。

她就不能像王氏一样,一心为他们这一房谋福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