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是三年多,她变的健壮一些,个头也长高了一点,并且彻底放飞自己。

对这三年生活的评价是:口里都要淡出鸟了。

我要喝酒!我要吃卤肉!我要吃香辣口的美食!

和县城里的男孩子们玩在一起,除了比撒sui(尿)距离的游戏不参与,其余的上树摸个鸟蛋,下河洗澡逮鱼,拿石头砸睡着的野狗被追着跑了一个时辰。

冬天偷一把小米去打谷场上扣麻雀一起烤着吃,自己砍了树杈去找屠夫买了牛筋做弹弓打猎。

带着一群小伙伴蹲在路边掀路过的小姐姐的裙子,被对方大哥带人暴打了一顿。

伯父出门办事去了,大伯母有点纠结的把她叫来谈话:“你还记得自己是个女孩子吗?”

文泽兰鼻青脸肿,认认真真的装乖巧:“记得呀~”

妈蛋那厮打的真疼啊!他真结实,我木棍子都打断了他还继续跟我拼。

大伯母气哼哼的说:“之前你和一群野小子下河游泳,这就不说了,农村常有的事。可是你不穿鞋光脚乱跑,还喊着什么‘我的腿毛在风中飞舞’,你,你不要忘了,你是个女孩子,你以后要嫁人!要嫁一个有权有势有能力的人,这样才能给你爹娘报仇。你现在这个样子,以后谁会把你当女人,哪家的婆婆能看上你?”现在可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文泽兰乖乖的说:“我记住了,以后再也不了。”

大伯母一拍桌子:“装你奶奶个腿!半夜翻墙出去跑李家学狼叫吓人的是不是你?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