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餐吃特别好的油条,配特别香的豆腐脑,一尺来长枣红色的油条,外脆里嫩,拿在手里硬硬挺挺的,嚼起来还不费劲,远超她吃过的各种油条,京城的都没法比。

继续前一天的流程,听相声、听评书、听戏。

文泽兰摸着肚子:“这真是充实的一天啊~我都想来这儿定居了~”

第三天照旧,只不过改成听小妞唱大鼓书,真是又甜又脆,娇娇软软,分明没有高开叉的旗袍和□□鞋,却能让人情不自禁掏银子,这大概就是艺术的魅力。

第三天的夜里,二子牵着马缰送这位爷回去,这些帮闲的专门给人带路和带着玩,以此换取钱财。

文泽兰喝的半醉,在寂静无人的青石板路上眯着眼睛,半睡半醒:“二子,你听说过有个叫席瘸子的人么?”

“哎哟!我的大爷,可不敢这么叫席爷,谁敢这么叫他一声被他知道了,非得找上门去千方百计的把对方的腿弄折不可。”

二子觉得自己说的唐突,连忙干笑两声:“大爷您武功高强,自然是不怕的。”

文泽兰摸出五两银子扔了过去,在接下来的十分钟之内得到了全部的消息,从席瘸子家住哪里、以何为生、家里几口人、席瘸子本人使什么武器,有什么爱好,全都说了。

她回到客栈假装睡觉,深夜出去杀了席瘸子,又悄悄的走了。蹲在墙头惊叹:我的武功可真高啊,杀了一个人,可是他怀里的女人没被惊醒,我真是棒棒的!666!

回到客栈里刚躺下,猛地又跳起来,完犊子啦忘了写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