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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雯浑身上下激起战栗,翻出为方便写作买回来的钢笔,奋笔疾书。

“唇角红痣又称美人痣。血流干,天足摧残成小脚,行止端庄,眼儿不妖不媚,方被世人认为是美人。长女变化如此大,父母却不去辨识——兴许已然认出,可那又如何,一句守规矩,抹杀掉过去所有痕迹,他们不需要不守规矩的女儿,只要守规矩,妖怪他们亦欣然接受,至于不守规矩的长女,‘皆大欢喜’压在贞节牌坊下,变得‘安静’……”

到最后需要落款时,单雯迟疑一两秒,写下“文善”二字。

她想和作者交个朋友。

几天后,美滋滋收到回信。

从她离家出走第一天算起,整整半年时间,足以让“文善”这个笔名传遍大江南北,她的稿费一升再升,现在是千字二十大洋。

单雯将钱存下来一半,作为还给家里的钱。无论如何,他们依然是养育她十几年,免她孤苦伶仃,颠沛流离。反哺是应该的。

——唯有反哺而已,想她做更多的……抱歉。

剩下的钱足够单雯在京城买一座大的四合院,正房三间,厢房两间,南房两间,连上院子一共是半亩地,仅花费她两百块大洋。

不过,单雯深深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刚买大房子住进去没到两天,石桥写信给她,说要开一所女校,不是遮遮掩掩的混杂私货,企图瞒天过海,而是要光明正大教女子怎么自立自强。问单雯有没有兴趣,想邀请她一同加盟教师职业。

有兴趣!

简直太有兴趣!

房子算什么,大不了空着!唔,不,租出去比较合理运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