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浔欣然道:“皇上,辽东形势,若是非得让臣在那里才镇得住,那只能证明经略辽东的政策是失败的,是臣以钦差身份、以陛下宠信之臣的威望,强行弹压。这种政策,如水中浮萍,无根无底,那它也就没有推行的必要了!”
朱棣哈哈一笑,说道:“你倒自得的很,看来对你治理辽东的方略,你是很有信心的。好,你再说说,还有什么难处,需要朕来解决?”
夏浔神情一肃,郑重地道:“皇上,剩下来这两件事,如不是皇上您点头,那就根本没有施行的可能。
可是臣以为,这两项政策,对辽东……不止是对辽东,我想对我大明其它地方,也有借鉴意义。若它得以施行,辽东当可如陛下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我大明边墙,坚不可摧,若不然,这两件事,早晚成为我大明自毁长城的根由所在!”
夏浔这一说,朱棣登时慎重起来,忙也身形前倾,凝神道:“文轩,你仔细说来!”
夏浔提的这两件事,归纳起来就两句话,一是民族政策、二是军队改革。
这两件事听着简单,但是因为辽东部族的独立性比较强,所以在大的范围上,这两项权力却分别归属于外交和国防,要改变这两项政策,的确需要皇帝点头,他是一等公爵也好、皇帝特旨任命的幕府将军也好,都无权变动。
夏浔的主张上,对原本的归附部落的处置政策,有一紧一松两个改变。
紧的方面,夏浔反对原来对归附部落过度的纵容和粗放式管理,不赞同让他们划地自治,保持自己原有的部落建制和生活方式,希望让他们尽量和大明边民融合杂居,同时以先进的生产方式,逐渐渗透到这些以游牧和狩猎为生的部落中去。
松的方面,是洪武元年时起,禁了胡语胡姓;洪武四年起,禁了胡礼;洪武五年起,强令蒙古人、色目人不许与本族内嫁娶,违者治罪……这实际上也是朱元璋谋求民族融合的手段。还有比婚姻嫁娶更好的融合方式么?一旦他们与汉人结成家庭,其生活方式、思想意识渐渐就会发生变化,与夏浔的目的其实并无二致。
但是夏浔反对这一政策,因为这种想法是好的,可实际上这种不合情理的行政性命令,根本不存在推行的可能。就像到了现代,法定婚姻年龄是二十多岁,可南方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根本不予理会,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照样嫁人生子,计生委的人敢去干涉么?闹大了就是民族性质的事件,只好听之任之。
胡人的礼法虽不似汉人一般重视传承和祖宗,可是强迫其改姓更名、换一身汉服,这也是令其极为反感的,这种形貌上的变化,并不能改变他们的本心,而且施行起来非常困难。就像朱元璋不许没有功名的商贾、平民穿丝绸一样,只要人家家里有钱,大不了出门的时候外边套一伴布衫,在家里时更是一身绫罗,谁管得着?
少数民族更是这样,这种强迫性的政令,只能让他们在户籍登记时胡乱取个汉名,出门在外时穿一身汉衣,而且这还是特指北京、大同等一带地方,在辽东地区对归附的部落,朱元璋担心他们骄悍野蛮,与汉人生事,对他们的安置基本上都是划地自治,这种情况下推行以上政策更是绝不可能。
至于强迫的禁止本族内部嫁娶,更是有其令而根本未得施行。这是朱元璋理想主义的一个想法,具体做事的官员不想阳奉阴违也得阳奉阴违,这和元人划分四等人,对汉人和南人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固囿重重有异曲同工之妙,属于一种歧视性的戒备,除了挑起民族对立和不断的冲突,根本无甚益处。
这些强制性的同化措施,是急功近利的,它只注意到了这么做,历经几代之后能够达到的效果,却忽略了执行它的人,是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的,这些粗暴简单的政策,只会让一些真心归附的部落也觉得朝廷歧视他们、不信任他们,不利于怀柔和争取。
这些事情,夏浔每一件都讲得非常仔细,反对什么,因为什么反对,赞成什么,因为什么赞成,理由讲完了就举出非常详细的事例,夏浔道:“辽东强迫嫁娶的极少,这条政令名存实亡。即便在有条件的地区强力推行,他们明明在本族内部有可意的佳偶,却得迫于政令,强迫另择婚姻。结果大多是制造了一对怨偶,进而造成两家的矛盾,然后便是两个族群间的冲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