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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总算是熬过了今天,明天不会比今天还倒霉吧,谢行远靠在油乎乎的墙壁发闷。

今天他在寺庙前排队了三个时辰,才领到一碗薄粥,一个玉米饼压饥,向和尚讨了些香灰敷在后脑止血,浑浑噩噩中被酒香引到了这家小酒馆,这个小酒馆简陋的连个牌匾都没有,只是挂出一幅被烟火熏的看不出颜色酒旗。

酒馆无名,但并不代表没有客人光顾,每到晚饭时分,店里十张桌子从来没有空过,掌柜经常挂着八分歉意二分得意的笑意说:“十分抱歉,您看小店实在是没有地方伺候各位,下次您早点来,我给您留个好位置。”当然了,如果是特别熟的回头客,掌柜会变魔术般从拥挤的柜台搬出一张折叠竹桌,腾出地方挤一挤,店小二全凭瘦小灵活的身体在这个打个喷嚏都能溅到另一桌客人脸上的地方端菜送酒。

“今天吴军爷赢了钱,黑豹有好东西吃。”店小二端过来一盆饭菜,放在拴在门口的一只黑狗面前,

瓷盆里装着半只烧鸡,还有三块明显是被人啃剩下的肉骨头,不过黑豹毕竟是只狗,天性就喜欢啃骨头,它从盆里拔出肉骨头,放在两只前腿里,趴在地上啃的高兴的直腰尾巴,却将半只完整的烧鸡弃在一边不顾。

谢行远看见这种情形,肚皮不禁轰鸣起来,口中涎水直流,直钩钩的盯着半只烧鸡,打量着四处没人注意这里,奔过去抓起烧鸡就往怀里塞。

“狗的东西都抢,你连狗都不如!”吴起中阴着脸,一脚踢翻谢行远,他的鞋子是用厚实的牛皮制成,由于磨损的太厉害,这几天被他钉上了铁掌,谢行远被他一脚踹在肚皮上,然后又踩在脚底下。

谢行远闭着眼睛,双手死死抱着那半只烧鸡,希望他快点揍完,他就可以找个地方好好享用烧鸡了。

出乎意料,拳脚并没有落下来,吴起中像拨弄死耗子般用脚翻动他的身体,迫使谢行远面朝上,踏在他瘦长的脖子上,用力踩下去。

突如其来的窒息和疼痛,谢行远不得不伸长舌头,睁开眼睛,舍弃烧鸡,双手抓住吴起中的腿,企图将他移开,吴起中是军人出身,仍凭谢行远如何挣扎,他一只脚仍旧是轻松的踏住他的脖子,欣赏着谢行远越来越长的舌头和扭曲的脸。

周围慢慢聚集起了一些围观的人,都是一些普通百姓,甚至还有些乞丐,看见同道被欺,他们不仅不过去相劝,而且围在一旁疯狂的挥舞着肮脏的拳头起哄叫好。

此时的谢行远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他觉得身体慢慢变的僵硬冰凉,就这样死的吗?

娘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谢行远没有悲戚,也无愤怒,放弃挣扎,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紧,在意识消失的瞬间,他绽放出了二年来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

一声闷响,脖子上也压力突然消失,空气骤然进入,谢行远跳尸般坐起,剧烈咳嗽起来,待他稍微平静,发现周围安静下来。

此刻吴起中正痛苦的捂着右腿——就是踩在他脖子上的那只,连谢行远冒着金星的双眼都可以看见对方因疼痛而冒出的冷汗。

是蔷薇仙孟霄潇!这个家伙居然来帮他?

“是这个小贼偷烧鸡,我才打他的。”吴起中觉得孟霄潇气宇非凡,便首先开口辩解道,一句话说完后,觉得自在了许多,又指着围观的人群说道:“店小二和他们都可以做证,本是我用来喂狗的烧鸡,被这个小贼抢走了,我只是教训他而已,错的是他。”

围观的大多都认识吴起中,吴起中和他老爹一样,平时好交朋友,花钱阔绰,人缘颇好。他们在吴起中被打之时并没有出手帮忙,现在只需要说几句“公道话”,就可以还一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众人便七嘴八舌的附和。

“是啊,是这个乞丐偷东西。”

“偷东西就应该罚,这是城市,要讲规矩。”

“打几下没什么,要是送到衙门,五十个板子是少不了的。”

嘈杂议论声响起来,孟霄潇逼近一步,周围立刻安静下来,他不耐烦的抿抿嘴唇,冷冷道:“你想怎么样。”

吴起中顿了顿,指着地上沾满泥土的烧鸡说道,“他在狗嘴里抢食,就让他当众吃掉这只鸡好了,即能让他如愿以偿吃饱,又能让他长记性。”

吴起中之所以敢这样要求,是听出孟霄潇说话还算客气,听口音也并非本地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有了和解的意思,而他提出的条件也并不苛刻,对于一个乞丐来讲,当众吃狗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看见吴起中腰杆越来越硬,众人又乘机讥讽起来。